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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2026 年/4 月/14 日/第 001 版

给生态绿心铺上法治底色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 三长制” 一线侧记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嘉欣

清明过后,细雨蒙蒙。在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的一片林地里,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肖敏娜蹲下身,轻轻拨开一株小树周围的杂草。去年种下的树苗已经抽出嫩绿的新芽,叶片在雨水中轻轻摇曳。
“ 成活了。” 她站起身,脸上露出笑容。
这样的巡林、巡河、巡田,是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工作日常。从 2021 年探索建立“ 河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到如今“ 林长+检察长”“ 田长+检察长” 全面铺开,天元区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深度融入“ 三长制”,用脚步丈量山水林田,努力寻找着“ 生态优先” 与“ 民生为本” 双向奔赴的道路。
守好“ 绿色家底”
这片林地的“ 重生” 故事要追溯到 2014 年 12 月。当时,株洲市天元区某街道某村组将生态绿心禁止开发区范围内的约 2100 平方米集体林地出租给罗某违法建设砂场。原国土部门虽对违法场所进行查处,但因租赁权关系存续,经营者未按要求恢复原状。
2024 年 4 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案涉线索,遂逐级交办天元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在交办线索后,天元区检察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精准定位了林地方位,并调取该地块 10 年来的地貌、植被变化图,一张张卫星图片清晰地记录着林场变砂场过程——植被逐年减少,砂石逐年堆积,令人扼腕叹息。
依托“ 林长+检察长” 制,天元区检察院向林长办抄送线索并商请协同配合。同时,为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该院组织林业、自然资源、街道等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 益心为公” 志愿者及人大代表列席,共同确认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及各单位监管责任。
2024 年 7 月,检察机关向 3 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经跟进监督,罗某主动缴纳行政罚款 3000 余元,并在原地补植复绿。此外,地方政府还统筹部署了案涉街道 17000 余平方米违法用地存量问题专项整治。这一案件获评全省生态绿心保护专项典型案例。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修建高速项目时临时占用的林地上。
复垦工程拖延 8 年未完成。“ 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关键的是要防范‘ 临时变永久’ ,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则得不偿失。 ” 承办检察官强调。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复垦复绿职责。
从砂场复绿的“ 历史欠账” 到临时用地的复垦,裸露的土地终于重新披上了绿装。2024 年
11 月,天元区检察院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建立《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将类案监督成果巩固为长效机制,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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