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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2026 年/4 月/30 日/第 003 版要闻

一体深化“ 三大警务”,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访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

本报记者 王逸群

“ 法治公安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子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理论成果、客观规律,既指引公安机关站稳人民立场、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也要求法治公安建设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 谈及法治公安建设,省公安厅X委委员、副厅长魏明如是说。
回首过去 20 年,浙江公安持续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更深层次的治理效能,先后推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位一体” 执法办案机制、“ 办案一件事” 集成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
面对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矛盾、新问题,执法工作面临的场景日益复杂多元。魏明认为,
必须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全面融入执法全过程、贯穿工作各方面。
站在“ 十五五” 开局之年、法治浙江建设 20 年新起点,浙江公安将始终锚定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方向,一体深化共富、共治、生态“ 三大警务”,以更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助力公安工作现代化浙江省域先行。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既是基础保障,又是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