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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2026 年/4 月/1 日/第 003 版要闻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医保基金监管新规今起施行
记者 梁倩
4 月 1 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正式施行。3 月
31 日,在国家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指出, 《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 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水平, 更好地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行为,提升医保治理效能。国家医保局将以此为契机,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管,提升基金监管质效。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指出, 《实施细则》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典型问题予以进一步细化,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 5 章 46 条,进一步明确了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职责、经办机构审核责任、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等,对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的监管依据作出规定。
顾荣表示,国家医保局将重点打击以“ 车接车送”“ 减免费用”“ 给好处费”“ 赠送米面油”等方式进行骗保的问题。明知他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仍然参与其组织的违法活动,接受赠予财物、减免费用或者提供额外服务的,可以按照欺诈骗保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