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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 年/4 月/10 日/第 004 版营商环境
为经营主体铺就规范坦途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水平纪实
本报记者 王国明
市场的活力,往往始于一张营业执照。对创业者而言,从酝酿一个商业想法,到拿到那张市场准入的“ 身份证”,其间经历的每一个环节、填写的每一份表格、提交的每一份材料,都构成他们对营商环境最直接、最真实的感受。
曾几何时,这些感受或许是复杂烦琐,甚至令人望而生畏的——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窗口有不同的要求,一纸材料稍有差池就得往复奔波。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思路,一项项从源头重塑市场准入规则的改革在全国推进。前不久, 《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 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 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将自 2026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市场监管部门正以一场前所未有的标准化、规范化行动,为亿万经营主体铺就一条公平、透明、高效准入的坦途。
从“ 各表其意” 到“ 同事同标”
如果把全国的市场准入体系比作一部宏大乐章,那么登记注册的文书和材料,便是其中最基础、使用最频繁的音符。过去,由于各地解读和执行尺度不一,同样的音符在不同地区可能奏出不同的音调,无形中成为跨区域生产要素流动的隐形门槛。
《规范》的核心要义在于“ 统一” 与“ 规范”。它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定,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清晰、可操作的指引,如同为经营主体提供了一本最新的“ 导航手册”。
以备受关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为例。新公司法要求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新《规范》便增加了对股东出资期限信息的采集项。每一家公司的资本承诺都有明确的时间表,不仅强化了股东的自我约束,更让交易对手和监管机构能准确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又如新引入的“ 股东失权”
制度,新《规范》细化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材料要求,为处理“ 不良股权” 提供规范的路径,保障公司资本的充实。
从因弥补亏损而减资的明确指引,到支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转型登记的便捷通道,
新《规范》在每个细节上都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在于,它将过去分散在各地、各环节的实践经验,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固化下来。当全国各地的登记机关都使用同一套文书、遵循同一个标准时,“ 同事同标”将成为现实。这不仅是标准的统一,更是规则的统一、信用的统一,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筑牢基石。
让“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如果说,统一标准是为市场准入画好“ 起跑线”,那么,如何让经营主体在起跑时感到轻盈顺畅,则是考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智慧的“ 试金石”。
在北京,一份名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给出答案。它系统梳理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的业务流程,将 15 项高频事项的操作规范,通过流程图和表格的形式“ 双维呈现”。无论是窗口人员还是办事群众,都能按图索骥,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反复沟通。北京将分散的创新举措以地方标准形式固化,让“ 一次办好” 成为常态,极大地降低了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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