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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报/2026 年/4 月/30 日/第 A02 版本市新闻

以法护航

向海图强

——写在《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施行之际

全媒体记者 侯庆萍 蒋月阳

蓝色海洋是日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海上交通安全是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底线保
障,更是蓝色海洋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
经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承载着群众期盼、凝聚各方智慧的法规,从立项到出台,全过程彰显人大主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鲜明特色,也标志着我市海上交通安全治理将迈入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为打造现代化海滨城市、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立法缘起:顺应大势,回应民盼
向海发展步履铿锵,法治护航恰逢其时。日照作为山东半岛重要港口城市、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海域辽阔、港口繁忙、航运密集、渔业兴旺,海上交通呈现船舶流量大、业态类型多、风险隐患多的鲜明特点。
随着港口能级持续提升、临港产业加速集聚、海上休闲旅游蓬勃兴起,商渔船交汇、危险品运输、新业态监管、应急救援协同等领域面临新的挑战,传统管理模式难以完全适配高质量发展要求。从保障海上运输畅通到守护渔业生产安全,从规范休闲船舶运营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各界对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治保障呼声强烈。
面对群众的热切期盼,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将《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列入重点立法项目,以立法破题、以法治护航,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海洋经济全链条,为港产城深度融合提供刚性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