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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日报/2026 年/3 月/27 日/第 A04 版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9 名委员,2025 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汇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湖州市 2024 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和 2025 年计划及财务预算的报告》《湖州市 2024 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稿)》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6 个处室,1 个直属业务部、2 个管理部、3 个分中心以及 1 个缴存托管服务中心。从业人员 154 人,其中,在编 68 人,非在编 86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 年,新开户单位 2570 家,净增单位 283 家;新开户职工(含灵缴就业人员,下同)11.51 万人,净增职工 1.35 万人;实缴单位 27237 家,实缴职工 69.75 万人,缴存额 109.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05%、1.97%和 1.49%。截至 2025 年底,缴存总额 1056.7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55%;缴存余额 332.34 亿元,同比增长 8.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9 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业务的银行 17 家。
(二)提取:2025 年,32.76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84.18 亿元,同比减少2.1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6.91%,比上年减少 2.86 个百分点。截至 2025 年底,提取总额724.3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70 万元(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和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具体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
2025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091 笔 27.54 亿元,同比分别减少 29.75%、28.04%。其中,市本级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850 笔 15.21 亿元,德清县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12 笔 3.39 亿元,长兴县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13 笔 4.35 亿元,安吉县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16 笔 4.59 亿元。
2025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6.89 亿元。其中,市本级 18.87 亿元,德清县分中心 5.56 亿元,长兴县分中心 6.83 亿元,安吉县分中心 5.63 亿元。
截至 2025 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86236 笔 613.99 亿元,贷款余额 263.87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2.81%、4.70%、-3.4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9.40%,比上年末减少 9.5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7 家。
2.异地贷款:2025 年,发放异地贷款 498 笔 2.55 亿元。截至 2025 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33.33 亿元,异地贷款余额 18.84 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 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往年未结清公转商贷款)金额 29.84 万元。截至 2025 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11016 笔 38.96 亿元,累计贴息 1.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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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买国债:2025 年,国债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均为 0。截至 2025 年底,国债余额为 0。
(五)资金存储:截至 2025 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 73.97 亿元。其中,活期 0.35 亿元,一年(含)以下定期 68.84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78 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业务收入: 2025 年, 业务收入 90519.97 万元, 同比减少 5.00%。 其中, 市本级 46363.16万元,德清县分中心 14190.66 万元,长兴县分中心 16433.52 万元,安吉县分中心 13532.63 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767.34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77751.79 万元,其他收入 0.84 万元。
(二) 业务支出: 2025 年, 业务支出 50643.51 万元, 同比增长 5.57%。 其中, 市本级 25313.52万元,德清县分中心 8264.67 万元,长兴县分中心 9593.51 万元,安吉县分中心 7471.81 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49051.47 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 14.23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482.59 万元,其他支出 95.22 万元。
(三) 增值收益: 2025 年, 增值收益 39876.46 万元, 同比减少 15.72%。 其中, 市本级 21049.64万元,德清县分中心 5925.99 万元,长兴县分中心 6840.01 万元,安吉县分中心 6060.8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