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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日报/2026 年/3 月/28 日/第 003 版时事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8 名委员,2025 年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赣州市住房公积金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 2025 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政策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赣州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不以营利
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 7 个科,19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237 人,其中,在编
133 人,非在编 104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 年,新开户单位 3487 家,净增单位 1712 家;新开户人数 9.15 万人,净增人数 2.58 万人;实缴单位 15804 家,实缴人数 60.66 万人,缴存额 105.68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2.15%、 4.44%、 3.84%。 2025 年末, 缴存总额 869.62 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 13.83%; 缴存余额 377.25亿元,同比增长 8.8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9 家。
(二) 提取: 2025 年, 25.47 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75.09 亿元, 同比增长 4.9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1.05%,比上年增加 0.71 个百分点。2025 年末,提取总额 492.3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7.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05 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20 万元。
2025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23 万笔 65.94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8.85%、14.54%。
2025 年,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40.68 亿元。 2025 年末,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18 万笔 609.37亿元,贷款余额 328.95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6.49%、12.13%、8.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7.20%,比上年末减少 0.4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9 家。
2.异地贷款:2025 年,发放异地贷款 1347 笔 65812.40 万元。2025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23734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01563.31 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50.53 亿元。其中,活期 0.03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16.13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12.39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98 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 年,业务收入 98927.09 万元,同比下降 2.61%。存款利息 8390.12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89973.94 万元,其他 563.03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 年,业务支出 56896.85 万元,同比增长 7.8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 54633.87 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2151.50 万元,其他 111.48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 年,增值收益 42030.24 万元,同比下降 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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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526.1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5862.4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3641.70 万元。
2025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0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536.87 万元。
2025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2895.10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24226.99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 年,管理费用支出 5603.07 万元,同比增长 0.26%。其中,人员经费 4045.31 万元,公用经费 1187.84 万元,专项经费 369.92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 531.46 万元,不良率 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2895.10 万元。2025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 46.86%,非企业单位占 49.57%,灵活就业人员占 3.5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 63.66%,非企业单位占 14.32%,灵活就业人员占 22.0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9.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59.67%,租赁住房占 7.86%,老旧小区改造占 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7.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4.40%,出境定居占 0.76%,其他占 0.9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 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 160.56 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15.44%,比上年末增加 1.52 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 40.4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63%),购买二手房占
16.4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其他占 43.03%。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 54.3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 45.6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