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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2026 年/4 月/6 日/第 001 版
昆明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新规
记者 吴劲松
本报讯 记者吴劲松报道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新规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调整准入条件
新规调整了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取消原《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 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在本地工作满 1 年(含)以上,并缴纳社保” 的限制,符合准入条件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人群均纳入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需取得昆明市主城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明外,其他准入条件与本地户籍人群一致。
准入标准方面,目前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25 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人均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拥有的非住宅、车辆及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其他资本投资)不高于 15 万元,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中的认缴出资额(含占有比例)不得超过 20 万元。结合近年来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际,新规将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云南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3 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低于本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 60%,并取消财产及工商注册资本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