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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日报/2024 年/1 月/22 日/第 003 版要闻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子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 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X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绿色发展先行市、能源综合示范市”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坚持“从ZZ上看,从法治上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51247 件,办结 48878 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 3732 件,办结 3617 件。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 255 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吴忠、法治吴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与伟大思想同向,坚定举旗帜行大道的司法定力
以理论清醒保持ZZ坚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理论、悟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高标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感恩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么创造业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宣讲研讨,主动占领意识形态高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始终成为全市法院最鲜明的ZZ底色。2023 年,市中院被评为创建“让X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以实际行动落实X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就诉源治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案件审理等工作请示报告 78 次。加大对全市法院ZZ建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严格执行X的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形成“四责协同”有效机制。推进市中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班子成员联系人民法庭“两个实质化”,确保X的领导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组织干警积极投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展现“X委有号令、法院有行动”的ZZ自觉。
以接受监督贯彻人民民主。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视察、纪检监察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 100%。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听证等 230 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参与司法,扩大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2788 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坚定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坚持与公平正义同行,扛牢保安全护稳定的司法职责
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民族复兴根基。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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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全感和破坏社会安定的暴力犯罪,依法判处“2009·6·02”利通区春生烟酒行抢劫案被告人死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严惩赵某东等 90 人涉黑、赵某军等 38 人涉恶、杨某功、夏某荣等“保护伞”案 8 件。依法审理丁某福等 15 人涉黑案件,所有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95 件,持续巩固禁毒斗争成果。 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化解各类信访案件 154 件,有力维护吴忠发展的平安环境。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依法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 116 件。积极参与全市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充分发挥法院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方面的司法职能,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反诈人民战争专项行动,审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 20 件。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 6 件,坚决守住人民群众 “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底线。全力配合文明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审结危险驾驶案件 576 件,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严惩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网络生态安全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 74 件,绝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 878 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轻罪适用率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逐步上升。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为
86 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便利参与诉讼机制,助力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精准化审理,办结案件 281 件,着力完善刑罚手段的教育挽救功能。落实国家赔偿制度,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 77.44 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150.32 万元,用心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受害人摆脱困境。
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等司法理念,主动嵌入市域治理体系,做深做实源头治理。依托数字化手段,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市中院与市侨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侨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塞上枫桥工作法”下沉到村社、行业等最前端,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的实效。利通区人民法院引入“陪同诉讼” “无障碍服务”,积极探索适老扶弱助残诉讼机制。同心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多元解纷创新经验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推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市法院立案大厅、派出法庭现场入驻“王兰花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室”“法治小院”等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和行业调解组织 56 个,聘请调解员 341 人。11993 件纠纷在立案前成功化解,诉前调解成功率达 58.6%,行业化、专业性调解效能逐渐显现。
三、坚持与区域发展同步,优化护航高质量发展司法供给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应对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经济增长面临的严峻形势,妥善处理拖欠账款、劳资用工、买卖合同、商铺租赁等矛盾纠纷,审结商事案件 19223 件。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出台破产清算、重整与招商引资对接、破产费用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等办法,推动“僵尸企业”规范退出、“困境企业”重获新生,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 9 件,盘活企业资产 3.4 亿元,成功处置盛龙橡塑闲置 10 年资产,推动白浪包装、金瑞食品、王朝御马等企业破产案件高效审理。德富胜粮油食品破产清算案、汉能光伏发电破产重整案入选自治区高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考评中,市中院牵头指标排名全区前列。
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惩治,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38 件,严惩傅某东、刘某、马某贵等腐败分子,彰显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妥善办理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 311 件。 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成功调解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市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质性化解周学英等 7 人与同心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系列积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批示肯定。全市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下降至 28.6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至 97%,司法建议反馈率上升至 87.9%。认真贯彻实施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决议,停车场条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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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规划条例、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等一系列重要领域地方立法,为吴忠法院公正司法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连续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加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选派法官到行政机关授课、与X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等方式,助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
助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保护创新、激励创造的积极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104 件。市中院组建知识产权“三合一”专业合议庭,出台实施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化、系统化。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赔偿等法律原则,及时出台司法服务“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意见措施,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综合采用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保禁令等司法举措,助力恢复生态。持续深化环境资源保护跨部门、 跨区域协作,在全区率先建成黄河吴忠滨河大道古城湾砌护段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基地。推动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共同守护“母亲河”的长久安澜。
四、坚持与人民需求同进,释放纾民困解民忧的司法温度
用心用情保障民生。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之心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 2076 件,保障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依法审结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屋买卖、网络购物、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 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