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吉林日报/2024 年/2 月/7 日/第 002 版要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 年主要工作
2023 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东北振兴、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 5511” 工作总体思路和“ 1313” 工作总体布局,带领全省各级法院紧扣“ 公正与效率” 工作主题,坚持讲ZZ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 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 537539件,审执结 528365 件,同比分别增长 11.3%和 13.1%,审限内结案率 94.8%;审判执行质效总体稳居全国前列,在最高人民法院试点运行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8 项指标中,前三季度我省法院有 11 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
一、围绕“ 强信心、增活力”,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做实纾困惠企措施。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与一汽集团联合设立“ 服务市场主体司法研究基地”,出台《服务经营主体提振市场信心十项措施》,以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助企纾困、暖企安商。加大对困难企业司法救助力度,对 1393 件涉企案件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3637 万元,确保权益受损、有理无钱的困难企业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通过采取“ 活封活扣” 柔性措施,有效释放 5600 余件案件所涉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完善分调裁审、简案快审工作机制,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 32.9%,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
70.8%。 强化破产审判功能, 通过破产重整帮助 20 家有前景有价值的企业走出困境, 盘活资产 224亿元,4 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推动 30 户“ 僵尸企业” 快速出清。精准执行失信惩戒规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 2245 件次。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对 7 件涉产权刑事案件再审改判。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对 10 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犯罪,审结案件 261 件 284 人。依法审理涉及要素配置和市场准入案件,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法治秩序。以包容的司法态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财产特点设定融资担保措施,依法规制“ 砍头息”“ 高息转本” 等乱象,审结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 39898 件。组织开展X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清理,执结案件 244 件,执行到位金额 6.85 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 61.6%。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东北三省一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2636 件,其中涉及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类案件 232 件,同比增长 3.3 倍。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深化环境资源案件“ 1+10” 集中管辖改革,审结生态环保案件 11012 件,1 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涉农案件 6422 件;深入实施黑土地司法保护工程,审结破坏黑土地犯罪案件 264 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4228
第 1 页 共 4 页

件。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推动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围绕“ 辐射东北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组织实施“ 1· 30” 工程,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高效能运转。我省法院 5 篇案例入选“ 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大典型案例”。
二、强化“ 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25848 件,判处罪犯 36741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 18 件 113 人,“ 黑财” 执行到位 5.56 亿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1849 件 2287 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 775 件 1444 人,追赃挽损 2.54 亿元。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 391 件 1179人。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424 件 1122 人,“ 吉林文投” 等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374 件 429 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醉驾、帮信犯罪高位运行,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犯罪发生。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深入推进“ 百姓说事· 法官说法”“ 法官进网格”“ 普法七走进” 工作,大力开展“ 枫桥式人民法庭”“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 创建活动,确立 732 个“ 无讼” 培育对象,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坚持“ 走出去、引进来”,实现 65 家县(市、区)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全省法院引入 589 家社会调解组织 3768 名调解员,设立人民调解等工作室 374 个,22.9 万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44.2%,位居全国前列。制定深入推进“ 数助决策” 工作实施意见,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 165 份,推动实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磐石法院诉源治理“ 联动融合” 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 枫桥经验” 先进典型,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坚持“ 双赢多赢共赢” 理念,持续推进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案件 1967 件,成功化解 1702 件,化解率 86.5%,同比提高 7 个百分点。与省政府、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两年达到 100%,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 342 件, 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从 2022 年 23.6%降至 12%, 低于全国均值 6.8 个百分点,景俊海书记予以批示肯定。组织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联合行政机关开展“ 以庭代训” 173 场次,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配合,妥善处置经济、金融、民生等重点领域涉诉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联动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府院联动获评吉林省首届“ 十大法治事件”。
三、做实“ 惠民生、解民忧”,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既把案件判公、更把人心判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 小案”,审结涉及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案件 38422 件。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15750 件,其中 52.3%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8611 件,推动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依法制裁“ 一房多卖” 等违约欺诈行为,助力保交楼。创新运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 42463 件,和解解决比例 69.2%。精心审理新领域新业态民生案件,以司法裁判引领行为规范,长春绿园法院审理的判令物业配合业主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案,入围“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3 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842 件、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