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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2025 年/3 月/24 日/第 A04 版要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菊花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
意见。
2024 年主要工作
2024 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694406 件, 其中诉前化解纠纷 140557 件, 立案审判执行案件 553849件,办结 507969 件;法官人均结案 495 件,同比增加 74 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156 件;未结案件在上年下降 26.2%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 19.1%,为近十年最低。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 解决商业纠纷” 指标保持全省第一,上线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创新小微企业办理破产审理模式、建立劳动争议“ 调援裁诉” 深度衔接机制等 3 项经验举措被全省推广。62 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39 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4 个集体、15 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 全国模范法院” 前海法院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出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 条措施,以公正高效司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一审案件 14867 件,判处罪犯 16765 人。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 1199 件,惩治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340 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审结相关案件 3499 件,挽回损失 4271 万元。坚持寓教于审,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惩治,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82 件,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 271985 件,标的额 3218.3 亿元。联动市工商联,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座谈交流 643 人次,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找准司法助企的着力点。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坚持和完善保全必要性审查和影响评估机制、保全异议快速处理机制,优化保全措施 512 件,准许保全财产置换 145 件,释放涉查封财产价值 311.9 亿元。开展为期 4 个月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 3.2 亿元。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推广执前和解、 执行宽限期等措施, 为履行债务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2.7 万次, 助力企业重返行业 “ 赛道”。着力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防通过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恶意逃废债,对 95 名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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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 447 件。举办司法助企讲堂,开展新公司法解读等专题宣讲 49 场,助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防范法律风险。南山法院建立司法助企工作室,实行企业需求集中受理、集约办理,获评全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8499 件,对 178 件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予以惩处。加强生物医药、芯片、新能源等领域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加大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判赔金额达 1.9 亿元。妥善审理涉互联网平台、算法、数据、人工智能等案件,首次通过裁判明确征信数据使用主体的合理纠错义务,引导技术向善,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向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推送商业秘密保护、数字经济发展等典型案例 18 个,编印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手册,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指引。建立专利确权行政程序与专利侵权审判衔接机制,构建协同保护格局。“ 构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 被省委依法治省委纳入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经验成果予以推广。
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审结企业破产案件 556 件。发布服务小微企业重整行动方案,以 13项举措创新前端服务机制。建立庭外重组平台,加强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衔接,帮助困境企业拓展融资渠道,20 家企业实现重组、重整、和解,破产快审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为重整成功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帮助企业重新焕发内生动力和经营活力。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审结个人破产案件 158 件,首次实行夫妻债务合并清算、小微企业和经营者债务协同解决、个人“ 执行不能” 转破产重整,率先形成个人破产全流程工作指引体系和配套机制,进一步丰富了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践探索。
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 172 件,对 55 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审结金融纠纷案件 91081件,5 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依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深化证券期货案件“ 三合一” 审理机制改革,在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中,首次实行行政、刑事、民事三责同追,形成有力震慑。审结全国首例上市公司“ 关键股东” 违反限制性减持承诺案,判令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启动首例深交所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为 3 万余名投资者减轻诉累。与深圳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共同织密金融风险防线。福田、罗湖、南山等法院推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批量化解金融纠纷 2.2 万件,标的额超 5 亿元。龙华法院高效化解小额金融纠纷经验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