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内蒙古法制报(汉)/2025 年/8 月/22 日/第 004 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守好司法为民“ 前沿阵地”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肖玥
立案庭,被称作人民法院的“ 第一窗口”,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 第一站”。近年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社会治理,坚持司法为民,开展精准服务,提升办案质效。在做好诉讼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延伸立案窗口多元解纷、速裁快审等职能,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更贴心。
指导调解 抓准纠纷“ 症结点”
5 月 13 日,一场悲剧在王某经营的养牛场发生。在此工作 10 余年的赵某,在工作时不幸将身体卷入机械,最终身亡。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赵某的家人陷入到巨大的悲痛中。面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诉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赵某的家属常某等人来到九原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综治中心依托“ 一站式”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
九原区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团队充分利用“ 综治在前、法院在后” 优势,联合中心多元解纷力量进行调解。对于该案,法官明确指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双方长期形成的事实劳务关系也受到法律保护。作为雇主,王某负有保障工作场所安全、提供必要防护和提示的法定义务。 此次事故中, 安全防护不足, 王某存在一定过错, 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一清晰的法律责任界定,为调解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最终,在专业法律指导和柔性调解的双重作用下,双方各自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