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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治报/2025 年/8 月/20 日/第 003 版法眼
以法为盾
护“ 未” 成长
——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述
青海法治报· 法眼记者 薛慧雯
在青海这片广袤高原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弦。近年来,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创新审判机制 彰显司法温度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决不能“ 一判了之”。
“ 我们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注意区分情况,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政策精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伦说。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法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关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此,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并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及监护人的家庭责任和法律责任,以“ 司法惩戒+家庭矫治” 的方式,从一纸判决到多重守护,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正轨。
如今,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推动设立少年法庭或专门合议庭,不断完善圆桌审判、社会调查、
犯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制度。
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坚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案审理,避免“ 交叉感染”;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相关情况及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确保案件审理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更具有针对性;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设立“ 法治护童工作站”,对涉罪未成年人会同社区等部门定期进行判后回访帮教,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