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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5 年/8 月/14 日/第 001 版
司法沃土厚植文明之花
泰州法院司法为民交出高分答卷
本报特约记者 于波 张海陵 本报通讯员 夏艳
近年来,泰州法院始终以“ 文明” 为底色,紧扣“ 为民” 主线,为民司法温暖群众心田,为民创新奏响高效乐章,为民排忧绘就和谐画卷,为民铸魂培育卓越队伍,为“ 强富美高” 新泰州建设注入澎湃司法动力。
“ 我们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强劲引擎,将文明理念深度融入司法工作全链条,形成‘ 以创建促审判、以审判树文明’ 的良性循环,实现主责主业与文明建设同频共振!” 泰州市中级法院X组书记、院长杨昌顺表示。
在文明文化的滋养下,泰州法院先后涌现出陈燕萍、王小莉、张鹏、王珏、何芬、展飞、王云、徐佼等一批有信仰、有影响先进典型,38 项工作获国家、省级荣誉,“ 比学赶超” 的文明风尚蔚然成风。今年 5 月 23 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第七届“ 全国文明单位” 称号。
泰州法院以文明为帆、以公正为舵,在法治航道上破浪前行,为江苏法治建设贡献更多“ 泰州经验”。
为民司法:厚植公平正义“ 民生理念”
年仅 5 岁的舞蹈班学员小季,为了帮助同学小丁起身,不慎使对方后背着地,胸腰部脊髓损伤导致截瘫,一审判决女童及其家庭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二审时,泰州中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认定善意扶助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判决舞蹈中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 岁的小季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这类案件的审理判决,泰州法院有效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 扶不扶”“ 救不救”“ 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 谁能闹谁有理” 等“ 和稀泥” 的做法,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传达法治中国鼓励做中国好人的理念,获得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例入选最高法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