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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6 年/1 月/26 日/第 001 版
“ 先行判决” 破僵局开新局
——全省法院探索推广“ 先行判决+部分调解” 工作纪实
本报特约记者 郑卫平 石肖然
“ 正入万山圈子里,走出一山是一山。” 这是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官邓光扬的感慨,这句感慨源于南宋诗人杨万里“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 的诗句,更源于他承办的一起建工纠纷。
2021 年, 某置业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约定某工程公司承建某置业公司开发的综合体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导致该工程长期停工。工程公司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等十项诉讼请求,并申请启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邓光扬研究了厚厚的案卷,感到那么多诉讼请求,加上司法鉴定,真可谓“ 一山放出一山拦”。因此,他突破“ 一揽子审理” 的模式,对双方无争议的解除合同诉请先行判决。南京中院民四庭庭长陈传胜认为,这一判决可谓“ 一举四得”:一是避免因司法鉴定周期过长导致停工损失持续扩大;二是有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三是化解购房人退房纠纷;四是为同类未完工程纠纷的审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路径。
南京中院的先行判决是全省法院适用“ 先行判决+部分调解” 的缩影。近年来,全省法院通过“ 先行判决+部分调解”,打破诉讼僵局 181 起,帮助企业盘活资金 26.5 亿元。
建工纠纷频发
迫切需要唤醒“ 沉睡的法条”
2025 年农历新年将至, 昆山市某建设公司门前围满被欠薪的农民工, 他们冻红的脸上满是焦灼和愤怒。
某建设公司中标某物流公司运营总部一期工程。2022 年 7 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但因剩余3800 余万元工程款久拖不决,建设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数百名农民工的工资与供货商的货款无法支付。
2025 年 2 月,建设公司将物流公司诉至昆山法院。
物流公司针对结算总价提出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单效力、材料价格认定等十余项异议,不少内
容需要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