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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6 年/2 月/10 日/第 001 版
司法守护高水平创新与品牌成长
——徐州经开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纪实
本报通讯员 吴婷 本报记者 王晓红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课题、新挑战,司法保护不仅要“ 治病于已发”,更要“ 防病于未然”。徐州经开区法院将“ 最严格保护” 理念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区域创新法治环境,为高水平创新与品牌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防线。
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强化民事权益保护
“ 平台转卖网课的这么多,我也是跟风做点兼职,怎么就成被告了?” 庭审中,张某有些不解。他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开设网店,通过云盘分享,低价销售某远程教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执业药师考试课件。该教育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徐州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依法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3.5 万元。该案虽不复杂,却具有典型意义: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售卖盗版课程,并非“ 随大流” 的兼职,而是实实在在的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