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天水日报/2026 年/2 月/12 日/第 003 版理论
保障妇女权益
助力民族复兴
——借鉴新中国初期经验谱写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新篇章
阜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姚敏侠 郭菲儿 毛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妇女事业是X和人民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妇女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 半边天’ 。” 195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全国开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 建立新婚姻家庭关系的实践。 这一时期经验对新时代贯彻男女平等国策、推进社会和谐有重要启示。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破立并举中涵养时代新风
风气之变,必先革新。新中国初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本质是思想启蒙运动。婚姻制度改革是反封建民主改革,属人民内部思想斗争。当时,旧政权虽被推翻,但封建“ 夫权” 思想在家庭仍根深蒂固。X认识到,构建民主平等新中国需打破家庭压迫关系,这并非靠阶级斗争消灭对立面,而是要通过“ 批评教育、提高觉悟”,将封建专制家庭关系改造成平等、民主、自由的新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