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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稳固。城乡低保标准由681元/月提高到729元/月,净增48元/月,增幅7%。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由715元/月提高到964元/月,净增249元/月,增幅35%,高于低保标准1.3倍。孤儿居家供养标准1100元/月、机构供养标准1550元/月,临时救助按低保标准2-10倍一事一救。截至6月,保障各类社会救助对象3万余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超1.1亿元。围绕暖民心行动,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900余户,助餐服务达9万余人次。截至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9人次,站外劝导救助9人次,医疗救治4人次,返乡救助27人次,落户安置1人,实地调解未成年人落实监管责任1人次,参与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审理20人次。接收流浪乞讨救助安置人员32人,机构内接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协助公安机关为走失儿童寻家1人。扎实开展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专项行动,共开展走访254人,涉及75个行政村,11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