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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X和国家监督体系,并把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并列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财会监督的“啄木鸟”功能,查错、防弊、增效,对于促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顶梁柱”的大型央企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对大型央企财会监督独特作用的理解
一是财会监督的优势。财会监督是《会计法》特别强调的会计职能之一,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及监督体系中,区别于审计等监督形式,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财会监督更有“抓手”。预算、会计核算、资金收付、税务管理、财务分析、决策支持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但能从不同侧面产生反映企业投资运营分配等全过程经济活动持续、全面的信息,还能在工作开展的同时实施对企业的财会监督。这种“伴随式”监督方式,不同于审计等专项监督,使得财会监督更有“抓手”。
财会监督更加“敏感”。随着大数据的不断归集,财会监督逐渐拥有了广泛而细致的经济行为标准,并可以随时在数据间进行同行业、同周期、内外部、不同历史时期等比较分析,从而可以非常敏锐地揭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异常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