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X的领导的意见》印发以来,特别是xx同志在央企X建座谈会上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后,国投集团X组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培训、专题推进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深刻认识到,《意见》既坚持X的领导重大ZZ原则又遵循公司治理一般性原理,既指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又架起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桥”,解疑释惑、解渴管用。我们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管控模式和特点,着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国投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功能定位
以功能定位为“本”,进一步处理好各治理主体的关系。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X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我们注重把握各治理主体功能定位,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各治理主体目标同向、协同发力。一是把准“保”、“促”之变,明确X组总揽不包揽。《意见》将央企X委(X组)功能定位的表述从“保落实”改为“促落实”,把握这一变化,在制度规则中进一步明晰X组和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定位,明确X组对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不再前置研究讨论,X组将更多精力放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上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适应从“保”到“促”对董事长、X组书记提出的要求,取消董事长办公会这个常设议事决策机构,让“董事长回归董事长”,更好保证“一把手”执纲抓总、总经理执行落实。二是厘清权责之界,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针对过去权责清单比较原则泛化的问题,系统修订权责清单,列出xx个决策事项,其中X组“定”的事项xx项,“议”的事项xx项。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以“负面清单”明确董事会行使的xx项法定职权不予授权,以“正面清单”授予总经理一定额度以下xx项投资事项决策权,使权力运行清单化、透明化。三是完善制度之规,强化公司治理硬约束。让各治理主体“各就各位”,根本在制度。坚持于法有据、于法周延,全面梳理审查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列出“废改立”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目前,已废止制度x项,修订xx项,新建xx项,逐渐形成科学规范、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