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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日报/2023 年/2 月/26 日/第 003 版要闻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绪伟
2022 年工作回顾
2022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紧紧抓住服务保障X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以“ 质量建设年” 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4 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交流推广,12 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四大检察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评价位居全省首位,民事、行政、刑事检察位居全省上游。反映检察工作的 3 个微视频获国家级、省级荣誉,34 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全力服务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批捕各类犯罪 1905 人、起诉 3687 人,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54 件。起诉涉黑恶案件 3 件 71 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88 次。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 193 件 231 人,起诉“ 盗抢骗” 案件 224 件 290 人,起诉“ 黄赌毒” 案件 351 件 479 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批准逮捕 852 人,起诉 1144 人。派员参与最高检关于打击跨境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与检察业务教材的编写,体现检察素能。坚决服从市委部署,派出公职联防所所长 2 名,抽调 9 批 21 人次参与驻防守边,展现检察担当。
依法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 ,召开 3 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八大典型案例。与工商联等 15 个部门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组织开展“ 民法典讲座进百企”“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 等送法进企活动 20 余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典型案件庭审观摩,用面对面的检察服务“ 安商暖企”。
擦亮“ 绿色检察”,全力守护普洱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68 件 204 人,办理行政检察护航生态环境专项案件 157 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94 件,起诉
58 件,督促修复受损国有林地 390 亩。落实“ 河(湖)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联合巡河巡湖 31次。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歪某毁林种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 刑罚+修复” 的责任方式,有效保护了景迈山古茶林的生态环境,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1 人被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人民日报》《方圆》开设的专栏对普洱“ 绿色检察” 工作予以了肯定报道。
增强反腐合力,整肃清廉政务环境。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 8 件。起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案件 2 件,彰显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决心。
二、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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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起诉涉及金融领域犯罪案件 23 件 37 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21 件 40 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 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10 人。立办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60 件,守护“ 舌尖上” 的安全。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3 件,确保“ 生命通道” 畅通。
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受理各类信访案件 531 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检察听证
312 件,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纷止争。积极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办理互联网阅卷 件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选派驻村工作队员 33 人次,投入扶贫资金 138 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用法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军营、进社区、进机关 285 场次,制发“ 督促监护令” 134 份,“ 家庭教育令” 94 份,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全市 132 名检察官出任法治副校长,2 个集体荣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 人荣获“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努力让弱势群体感受司法温暖。结合办案,帮扶困难群众、妇女儿童等群体,发放救助资金[更多资料+:114]
140 余万元。会同公安、妇联等部门建成 10 个“ 一站式” 救助场所,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收入 7800 余万元。
三、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 76 件、监督撤案 128 件,纠正漏捕 33 人、纠正漏诉 37 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 232 件,提出刑事抗诉 7 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 9 次。对云南省中安监狱、楚雄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辖区内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14 次。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3886 件,提出检察建议 763 件,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14 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