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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日报/2023 年/2 月/2 日/第 002 版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1 月 4 日在佳木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媛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
意见。
2022 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情况[更多资料+微 信:114]
2022 年,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X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X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X代会、市第十四次X代会部署,聚焦市委建设“ 六区”、打造“ 八中心” 奋斗目标,主动作为,能动履职,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坚持服务大局第一使命,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全力保障区域现代化中心城市
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助力平安法治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批捕 427 人,起诉 1,268 人。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安、国安、海关等部门“ 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 全覆盖,促进侦查监督质效与司法协作水平明显提升,监督立案率 96.3%,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 100%。
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度发挥检察建议溯源治理作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 ,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90 件,制发检察建议 24 件。以落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市公安局建立涉寄递安全案件协作机制,与市应急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合作抽调 人组成 44 个检查组,对 83 家重点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 12 项,已督促整改 9 项。郊区院就不动产登记监管缺位问题向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落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制度。向阳区院在办理姜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过程中,综合考量行业监管缺失、实际损失数额较小、嫌疑人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对姜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改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溯源治理效果,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 9 家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价管委会,企业合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郊区院通过企业合规,对某公司滥伐林木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破解了该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濒临倒闭的困境,避免了 200 余名员工失业,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助力农业发展样板区建设。依法保障粮食安全,“ 刑事+公益” 双管齐下,加大对涉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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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 28 人,提出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102 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0 件,追缴涉农补贴资金 7.1 万元。
——助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审查逮捕 25 人,审查起诉 115 人。持续打造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河地、沙地“ 六位一体” 黑土地保护检察品牌,富锦市院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案件线索,推动退耕还林、还湿 660 余亩。推动建立“ 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 水域保护协作机制,开展黑臭水体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深入 112个乡镇、248 个村屯,排查案件线索 33 个,做法获得市委肯定。
——助力X的建设模范区建设。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凝聚反腐肃纪合力。受理职务犯罪 92人,已起诉 86 人。从严惩治民生领域腐败犯罪,办理监委移送的粮食领域、金融领域案件 7 件。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组织森工系统X员干部旁听孙某华涉嫌贪污、受贿案公开庭审。稳步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立健全内外部线索移送机制,共排查线索 12 件,立案侦查 2人,均已判决。
二、做好民生检察,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初心使命
坚持人民至上,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彰显司法温情,为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懈努力。
——用心解决群众诉求。深化落实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 制度,兑现“ 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 庄严承诺。受理群众信访事项 802 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 18 件,回复率、答复率、院领导首访包案率均为 100%。
——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与市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 6 家单位联合出台《佳木斯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与市妇联共同开展“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各项司法救助” 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33 件,向贫困弱势群体发放救助金 39.45 万元。在办理一起“ 丈夫杀妻”案中,检察官发现被害人两名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生活困难,为了帮他们走出困境,汤原县院协调多方争取到 3 万元司法救助金,商请民政部门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经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工作,孩子们终于走出阴霾、重拾笑容。
——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百姓吃得放心、用得舒心。对 4 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商户,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罚没赔偿金 18.4 万元。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机制, 监督行政机关对 5 人作出从业禁止决定。开展医美行业公益保护检察专项活动,针对医美机构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使用管理不当、虚假宣传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8 件。
——用爱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聘任、续任法治副校长 109名,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片 4 个,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法治进校园” 宣讲 30 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36 人,附条件不起诉率 45%。与市法院联合制定《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市社会调查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数据支撑,开展社会调查 286 人,同比增长两倍,社会调查适用率 194.6%。
三、依法能动履职,在强化监督中彰显公平正义
坚持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 质量建设年” 活动,促进“ 四大检察” “ 十大业务”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平底线。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批捕 219 人,不起诉 424 人,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在源头上化解矛盾,制度适用率 93.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98.4%,同步录音录像覆盖率 100%。桦南县院运用精准化量刑建议办理的李某某贩卖毒品案,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