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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2024 年/2 月/7 日/第 008 版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1 月23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茅仲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
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X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X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支持服务保障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意见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检、自治区X委联合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激励全区检察干警担当作为,涌现出“ 全国模范检察院” 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和“ 全国模范检察官” 孔德雨、韦斌等一批先进典型,101 个集体、169 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表扬。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好祖国“ 南大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32173 人,同比上升 49.5%;起诉 65599 人,同比上升 32.9%。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始终把维护国家ZZ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和跨境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 5160 人,同比上升 52.6%,有力维护边境安全。防城港、崇左等地检察机关与法院、 海关等部门统一走私犯罪案件执法司法尺度, 精准护航边民互市贸易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9 个市县检察院获评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 严” 的震慑,起诉 3140 人,同比上升 19.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 592 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 11189 人,同比上升 88.75%。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 86%以上,一审服判率 96.29%,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798 人,防止“ 不入刑” 等同于“ 不处罚”。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754人,同比上升 42.8%。会同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出台金融证券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办法,依法办理最高检交办、督办的重大证券犯罪案件 2 件,维护资本市场安全。依法打击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起诉 172 人,涉案金额 2.77 亿元。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良资产清收追缴专项行动,起诉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 16 人。立足监督办案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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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涉房地产合同诈骗犯罪 11 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288 件,依法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审议意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642 份,推动从“ 办理” 向“ 办复” 转变,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首次纳入平安广西建设考核。自治区检察院就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 日内程序性回复率 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 99.47%。深入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 清仓” 行动,邀请 649 名律师、90 名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既解“ 法结” 又化“ 心结”,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双下降。以公开促公正,开展检察听证 5399 件。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检察听证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能动履职,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
用。
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 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959 人,同比上升 46.4%;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 124 人;强化对超标的查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监督,办理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396 件,同比上升 35.15%。自治区检察院依法抗诉的某公司行政处罚监督案,法院采纳监督意见,依法改判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罚款减少 90%,获评“ 2023 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合规案件 88 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例获评“ 全区改革攻坚优秀成果”。
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区三级院均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62 人,同比上升 24.62%。与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持续开展“ 保知识产权· 护企业发展” 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 121 件,获评“ 创新中国” 工商联(商会)工作最佳案例。浦北、灵山、岑溪等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 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建立广西首个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心,探索一体履职和跨区域集中办理;依法办理广西首例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联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入选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加大对广西特色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柳州市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打造螺蛳粉产业产权保护新模式,入选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融安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 融安金桔”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合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依法审查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起诉 546 人,其中原处级干部 80 人、原厅级以上干部 22 人。依法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原省部级干部陈如桂、易鹏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 76 人,震慑“ 围猎者”。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起诉相关职务犯罪 145 人。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职能部门在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清廉医院建设。针对区属某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职务犯罪多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推清廉国企建设。加强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36 件 46 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3905 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166 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 4.36 万吨,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治理等费用 1.74 亿元。服务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开展“ 保护山水呵护漓江” 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漓江流域案件 478 件。协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自治区检察院办理某公司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涉案企业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投入资金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入选最高检“ 十案示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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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持续开展“ 守护海洋” 专项监督,办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68 件,北海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补植、修复红树林 1629 亩,经验做法在全球滨海论坛会议上介绍。
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起诉农村地区毒品、赌博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 1969人,起诉侵害留守儿童、老人等犯罪 545 人,有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141 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800 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林地、耕地等 5.36 万亩,治理撂荒、复垦耕地 1.09 万亩,追缴耕地占用税 5.71 亿元。梧州检察机关对非法养殖牛蛙开展监督,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农用地 2100 余亩。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办理案件 1907 件。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向3266 名涉案困难群众依法发放救助金 3529.75 万元。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妥善管理保护 18 个传统村落,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发展。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依法保障平陆运河等重
大项目建设;深化派驻自贸区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案件 1046 件;落实琼粤桂地区反走私检察工
作机制,更好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联合自治区侨联出台意见,深化涉
侨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服务 RCEP 高质量实施,成功承办“ 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全力推进中国—东盟检务信息
交流中心建设,切实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作用,越南、老挝、新加坡等国
87 名检察官、法官参加培训,持续深化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合作。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法治守护宜居康寿美丽家园。紧盯食品药品、消防、燃气、安全生产等领域依法履职,办理相关案件 1613 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办理案件 37件,依法促进出行安全。聚焦公积金、医保基金监管、医疗美容等领域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办理相关案件 62 件。依法起诉暴力伤医、非法行医等犯罪 16 人,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 155 人,追赃挽损 2249.7 万元;支持起诉涉老年人赡养纠纷等案件 73 件。巴马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规范养老金管理,法治守护“ 长寿之乡”。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零容忍”,起诉 3442 人。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 52 人。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全覆盖,全年共救助未成年人 1017 名。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 1579 人。充分发挥综合履职优势,助推“ 六大保护” 融通发力,制发“ 督促监护令” 2008 份;推动建设观护帮教基地 81 个、专门学校 34 所;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在 7 个设区市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基地 71 个;全区 1285 名检察官在 1509 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 2677 场,覆盖 150 万余人。桂林检察机关“ 赖老师工作室” 和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等 6 个集体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 17 人。依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办理支持起诉等案件 1560 件。联合自治区残联等单位出台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办理案件 50 件,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 68 处。主动与民政、妇联、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培训、教育帮扶等多元救助模式,向 1184 名涉案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兴业县检察院协同妇联,对因家人被害致困的李某妮等 5 人进行综合救助,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权益犯罪
30 人,对 75 名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司法救助。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办理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法治守护“ 戎装”,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边境拦阻设施受损问题,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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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崇左等地检察机关会同南宁军事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军地检察共同维护边防安全。河池市检察院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