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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治报/2024 年/3 月/6 日/第 012 版特别报道
奋力谱写化隆检察工作新篇章
——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青海法治报· 法眼记者 邢鹏 通讯员 扎西措毛
坚持为大局服务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化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打击“ 盗抢骗” 犯罪案件 10 件,办理“ 黄赌毒” 案件 4件,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39 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 回头看” 百日攻坚行动。紧紧围绕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大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组织开展“ 检察履职助企暖企” 专项活动,走访企业 13 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对县域内有关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反腐职能,审查职务犯罪案件 2 件,对 3 人提起公诉,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同时,牢牢把握“ 三个最大” 省情定位,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6 件。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 8 件。依托“ 检察长+河湖长” 协作机制,在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支持下,利用无人机对县域内黄河干流化隆段及一级支流河道环境、行洪安全隐患、非法排污、水源地保护、水污染等进行联合巡查。
坚持为人民司法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深化落实检察长接待和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 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66 件,均做到“ 7 日内程序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无应回未回、超期回复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72 件,息诉罢访 45 件,以公开促公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的 60 名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处理案件 90 件,适用率达 82.6%。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结合“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检察助力”“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等专项活动,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46 件,发出支持起诉书 12 份,检察和解终结审查 34 件,为农民工讨薪共计 39.5 万元。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7 件,发放司法救助金 15.2 万元,严防“ 因案致贫”“ 因案返贫”,彰显司法温度。
以“ 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依法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10 人。秉持“ 教育、感化、挽救” 原则,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捕 3 人,附条件不诉 2 人,犯罪记录封存 3 人。以“ 北极星” 未检品牌为引领,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帮助教育等多元综合救助 167 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128 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99 次、模拟法庭巡演 9 场次,覆盖达 1 万余人次,不断增强中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打造“ 检察牵头、部门参与、考核主导、相互支持” 的良好局面,有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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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法治担当
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纵深发展。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97 件,立案 97 件,发出检察建议 20 份,诉前磋商 77 件。在深耕法定领域公益保护的同时,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检察官助理、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实现人民群众、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三方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