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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2024 年/3 月/1 日/第 A02 版要闻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玲玲: 公正执法出铁拳
本报记者 杨景鹏
“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随着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影片中检察官吕玲玲的台词,深入人心,引人共情。而在我们身边,也有一名秉持“ 如我在诉、情同此心” 理念,将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的检察官,她就是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玲玲。
郑玲玲从检十余年,已经历 300 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洗礼。为此,她先后荣获“ 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省十佳公诉人”“ 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焦作市十佳政法英模” 等称号。
不惧挑战 公诉路上勇毅前行
2011 年,怀着对检察职业的崇高敬仰,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郑玲玲如愿考入了市人民检察院。她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要钻、要学,只有向能者强者追赶、向自己弱点宣战,才能一步步脚踏实地、走向成熟。
“ 业务竞赛是对公诉人办案能力的综合考察,也是迅速提高实战能力的有效途径。” 郑玲玲始终牢记前辈说过的这句话。去年 3 月,她代表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河南省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竞赛,从业务笔试十一个小时的艰苦鏖战,到理论考试两个半小时的奋笔疾书,她全力竞争、突破自我,以第四名的成绩荣获“ 全省十佳公诉人” 称号,并将代表河南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郑玲玲共指导办理涉黑恶案件 40 余起,提前介入侦查、会商研讨
案件 100 余件次。跟踪指导办理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原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某某
涉黑案,多次到办案地林州市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沟通联动,对下指导基层院审核
罪名,指导庭审,该案一审判决认定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组织领导者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没收全部财产,该案被河南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
查微析疑 守护公平正义
“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