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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报/2024 年/3 月/7 日/第 A04 版权威发布
探索涉企行政检察监督 “ 一类事”
环境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
市检察院
一、项目概述
以整治“ 虚假登记”“ 恶意注销”“ 空壳公司” 为切入口,通过数据集成比对筛查发现经营异常企业,将调查发现的涉企违法行为作为“ 一类事” 进行监督,利用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依法处理违法企业,有效惩戒违法企业。另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错误处罚、偏重处罚及首违轻微违法处罚,对涉案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撤销相应处罚。既惩戒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又规范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项目必要性
一是及时解决“ 虚假登记”“ 恶意注销”“ 空壳公司” 等涉企违法情形,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纠正涉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中的“ 多头执法”“ 重复处罚”“ 同案不同罚”“ 滥用自由裁量权”“ 过罚相当” 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诉源治理,搭建综合评估治理机制,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造公平公正企业发展环境。
三、项目先进性
实现主体画像精准化,着力整治“ 虚假登记”“ 恶意注销”“ 空壳公司” 等涉企违法行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诉源治理,构建综合评估治理机制,提升监督合力。力争工作经验获得省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3 至 4 个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省院、最高检发布转发。
四、具体内容
(一)构建多元化线索来源机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完善“ 虚假登记”“ 恶意注销”“ 空壳公司” 等涉企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制度,拓宽控告举报、专项活动、志愿者参与等线索来源渠道,实现全市涉企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办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二)构建多元化案件办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