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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24 年/3 月/16 日/第 004 版要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应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
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 425.3 万件,同比上升 28.9%。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X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72.6 万人,提起公诉 168.8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47.1%和 17.3%。对严重犯罪保持“ 严” 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把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与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结合起来,促进新疆等地长治久安。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 1.5 万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 6.1 万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 35 万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蒋四兴、薛三元锤杀船员等 137 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虽久必至、虽远必达。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 26.6 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49.8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22.5%和 12.6%。会同公安部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9万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 9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
96.8%,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 36 个百分点。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专门意见,
统一全国醉驾执法司法标准,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衔接的醉驾治理体系。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2 万人,同比上升 9.3%;已起诉 1.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 25 人。加强配合与制约,与国家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占受理案件的 61.1%;自行补充侦查 3020 件、退回补充调查 808 件。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分别起诉金融、医疗领域职务犯罪 348 人和 580 人;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办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已起诉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等 15 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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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 2593 人,同比上升 18.9%。协同追逃追赃,对 14 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潜逃国外二十年,经持续追逃被强制遣返,广东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2.1 万人,同比上升 20.4%。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9428 人,同比上升 10.9%。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3 条检察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等界限,持续清理涉企“ 挂案”,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出台 12 条检察举措,促进健全民营企业内部反腐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办理相关案件 3866 件,对整改合格的 1875 家企业、2181 名责任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对 415 名责任人起诉时提出依法从轻判处的建议;42 家企业整改不实,对企业或责任人依法提起公诉。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45 条举措,强化综合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 1.8 万人,同比上升 40.8%。加强诉讼环节商业秘密保护,防止“ 二次泄密”。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2508 件,是 2022 年的 2.7 倍。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 873 件。开展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某文化传媒公司假冒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提起恶意诉讼 5800 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指导广东、山东等 9 个省市检察机关同步依法监督法院再审,并批准逮捕 5 名犯罪嫌疑人,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23 条检察意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2.7 万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1.8 万人,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协同完善证券犯罪执法司法标准,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起诉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346 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典型案例,从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与各级监委、公安机关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 2971 人,同比上升
14.9%。项某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高价收购“ 虚拟币” 并通过境外交易商抛售,非法汇兑 18 亿余元至境外,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决不让“ 黑钱” 漂“ 白”。
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制定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 21 条意见,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
32.3 万人,同比上升 36.2%。坚决惩治网络暴力“ 按键伤人”,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指导意见,对在网上肆意造谣诽谤、谩骂侮辱、“ 人肉搜索” 等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严厉打击“ 网络水军” 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依法严惩电诈网赌,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 金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5.1 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14.7万人、网络赌博犯罪 1.9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66.9%、13%和 5.3%。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个人信息、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乱象,办理公益诉讼 6766 件,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平台责任,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推进社会治理。在履职办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 261 人,同比上升 25.5%。快餐店老板与持刀闯入店内敲诈行凶的歹徒对砍致其死亡,棋牌室管理员制止酒后持刀滋事者将其划伤,检察机关均认定不构成犯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 最大公约数”。某学院副院长猥亵未成年女生,该生父亲愤而将其打成轻伤涉嫌犯罪,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对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仅被行政拘留的猥亵者监督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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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检察建议 3.9万份,促进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公司发出第九号、十号检察建议,防治职务犯罪,共护粮食安全;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向民政部发出第十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强化监管。北京检察机关深挖办案中发现的涉及上万张特种作业假操作证问题,推动查办制贩假证人员 126 人,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溯源整治假冒国家机关官方网站 226 个。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专题部署服务“ 三农” 工作。着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诉农村宗族黑恶势力犯罪 604 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起诉 820 人;指导吉林、黑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农机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依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高标准农田,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2883 人,办理涉土地保护公益诉讼 9753 件。针对废弃农用薄膜散落田间造成污染,指导江西、贵州、青海、新疆等地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促进清理回收,保护土壤生态。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 1.3 万名农村地区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1 亿元。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 2089 人,同比上升 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2734 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协作,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导辽宁、江西、广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山西、福建、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石窟寺文物、涉台文物、南海文物、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区域检察协作,更好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指导京津冀检察机关优化协作举措,共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指导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完善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支持广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导海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制定专门意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 4243 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220 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 走深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英文官方网站, 在陕西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 巩固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等多边司法合作机制,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作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助力大国外交。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 如我在诉” 的理念,“ 把屁股端端地坐
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挂牌督办,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 4750 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 1.7 万件。黑龙江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场馆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整治隐患 5500 余处。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严惩,起诉 1.3 万人,同比上升 31.5%。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
2.4 万件,同比上升 16.8%。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 7442 件,推动治理
驾驶资格监管漏洞、违法限高限速等问题。与国家邮政局等持续推进平安寄递见成效,起诉寄递
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 3139 人,同比下降 36.3%。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专项治理医疗美容行
业非法行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 226 人,同比下降
51.6%。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依法守护老百姓的“ 救命钱”。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起诉污染环境犯罪 3831 人, 同比下降 11.3%。 加大对破坏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起诉 3.5 万人,同比上升 6.4%。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 8.4 万件。贯彻长江保护法,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对长江干支流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沿江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 575 件,推动船舶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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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接收处置全闭环。贯彻黄河保护法,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会同水利部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协同国家林草局抓实林草湿荒保护治理。会同中国海警局等专项整治盗采海砂。指导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地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外来物种治理、荒漠化防治、黑土地保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得到有力监督支持。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 4.6 万件;排查交办 1062 件重复信访积案,已办结 1024 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宁夏等 7 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试点,对申诉人首次提出刑事申诉、请求国家赔偿的,由公益律师免费代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收到 88.6 万件信访,7 日内程序性回复率 99.8%,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 97.3%。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零容忍”,起诉 6.7 万人,同比上升 14.9%。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
3.1 万人; 犯罪严重的, 依法起诉 3.9 万人。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河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会同全国妇联等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 5.7 万份。与教育行政等部门联动,共建 2120 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导性案例,严惩“ 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等犯罪,协同防治网络沉迷,引导安全用网上网。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监管制度,促进破解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难题。优化检察综合履职,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部署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 4.6 万人,同比上升 10.7%。一犯罪嫌疑人将偷拍的女性露脸隐私视频发布在网上,江苏检察机关以侮辱罪提起公诉。起诉家庭暴力犯罪 563 人。与全国妇联开展专项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 2.3 万名妇女予以司法救助。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重点监督就业歧视、贬损妇女人格等违法行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 1490 件。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等出台规范指引,推动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在四级检察院开设接待专窗,畅通妇女儿童权益特殊保护的“ 绿色通道”。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会同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发布两批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 1983 件,让爱无“ 碍”,共享美好生活。针对药品说明书“ 字小如蚁” 影响用药安全,指导江苏、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大字版、简化版等适老化改造;天津检察机关推动公交软件增加语音报站功能;湖北检察机关推动急救电话增加文字报警功能,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发布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起诉 1082 人,追索欠薪 3.8 亿元。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 7.7万件,同比上升 16.8%,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
坚决守护“ 国防绿”“ 英烈红”。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 364 人,同比上升 7.1%。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1202 件。持续推进军用机场净空、 军用港口和舰艇航道保护专项监督。 协同加强部队训练场安全风险防控,防止非法挖捡买卖未爆弹药干扰战备训练、危害公共安全。协同开展“ 守护戎装” 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制售军服犯罪。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 1331 名。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875 件。针对一些散葬烈士墓管护不到位问题,山东检察机关携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持续三年开展专项活动,督促集中迁建或就地保护 5326 处。3 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将一开国少将污蔑成叛徒,浙江军地检察协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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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英烈荣光不容亵渎。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机构、廉政公署高层交流和务实合作,为港澳司法法律界人士开设研修培训课程。携手中国侨联,指导省级检侨合作,护航侨企发展、维护侨胞权益。指导福建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让“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