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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6 年/2 月/15 日/第 004 版省内要闻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查庆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省政协委员和同志
们提出意见。
2025 年工作回顾
2025 年是“ 十四五” 收官之年,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过去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不懈“ 提质效、创亮点、强素质、固基层、保廉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大局为要,努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 四地” 建设。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检察履职优先方向,依法严惩破坏环
境资源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犯罪 93 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863 件。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定工作规则和办案指引,开展巡回检察 9 次,办理案件 34 件,具有青海特点的跨区域、全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不断深化。部署开展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行动,办理案件 637 件,海北州门源县检察院首次运用“ 碳汇计算” 方式办理一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会同甘肃省检察院开展为期三年的“ 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 专项行动,联合开展首次沿黄巡回检察,发现线索 23 件、立案 18 件。海西州西部矿区检察院就黑独山、胭脂山自然景观被破坏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依法守护“ 水墨丹青” 绝美画卷。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省政府会签实施意见,建立“ 府检联动” 服务发展、推进法治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289 人,起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24 人、涉“ 空壳公司” 犯罪 9 人。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 挂案” 7 件,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20 件、控告申诉案件 9 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8 人,省检察院对一起跨省侵权案件挂牌督办。全力维护金融安全,部署为期 2 年的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6 人。会同省监委、省公安厅、省人行等部门推进洗钱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三年行动,起诉洗钱犯罪 13 人。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加强监检衔接,强化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各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295 人。积极参与能源、教育、殡葬等领域腐败整治,起诉“ 蝇贪蚁腐” 以及“ 校园餐” 等群众身边腐败案件 180 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 80 人。落实“ 依法稳慎、务必搞准” 要求,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5 人,起诉 5 人。
二、坚持平安为基,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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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青海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形成震慑。健全办理危安类案件协作配合、预警研判机制,坚持每季度对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办案风险摸排,结合检察办案加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
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 严” 的一手不放松,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2185 人、起诉 5783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 783 人;起诉涉枪涉爆、毒品等犯罪 52 人;起诉诈骗、抢夺、盗窃等侵财类犯罪 1582 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 7 人。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230 份,整改率 94.78%。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 882 人、不起诉 1544 人。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派驻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协同化解矛盾纠纷 305 件。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信访案件 2513 件,三级院领导包案办理案件 406 件,群众信访 7 日回复率和 3 个月答复率连续 4 年保持两个 100%。周某某夫妇因养老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历经 25 年仍未息诉罢访,省检察院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办理,耐心解读政策、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这起信访积案。
三、坚持民生为大,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我们认真践行检察为民,扎实办好民生“ 小案”“ 小事”,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安全生产立案监督,批捕涉安全生产犯罪 9 人、起诉 62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5 件,省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会同省应急管理厅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协同省医保局等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检察院指导西宁、海北、玉树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医保诈骗类案监督,挽回医保资金损失 31.84 万元,守好老百姓“ 看病钱”“ 救命钱”。开展“ 食药安全益路行” 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 362 件。海东市检察院促推相关部门对全市 4000 余家养殖场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筑牢食用畜禽农产品安全底线。
切实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16 件 18 人,常态化开展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专项行动,追回欠薪 1025 万余元,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运用“ 一函两书” 协作机制保障快递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年度“ 十大精品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救助案件 174 件,发放救助金 555 万元,连续六年实现全省三级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全覆盖。海南州同德县检察院办理的切某、措某加等 14 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农业农村部评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