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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XXX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坚持分层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镇X政一把手的工作对区委、区政府负责;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的工作对X政一把手负责;一般干部的工作对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负有对干部职工教育、培养和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镇干部。
第四条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的考核由X委副书记负责,镇纪委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