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实施意见
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基层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5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乡镇(街道)分类标准
(一)划分乡镇(街道)类别。参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市、县及乡镇分类标准的通知》(中编办〔1993〕17号)和湖南省有关乡镇(街道)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乡镇(街道)人口(万人)、财政收入(万元)及辖区土地面积(平方公里)三项指标计算乡镇(街道)总数(加权比例定为5:3:2),将我市乡镇(街道)分别划分为一三类乡镇(街道)。
(二)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乡镇X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规范设置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二类乡镇(街道)核定领导职数11名,三类乡镇(街道)核定领导职数9名。乡镇(街道)X委班子中不担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设1名,协助书记抓X建工作,配强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到专职专岗。分类后,对不同类别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分配更加科学合理。
二、完善乡镇(街道)职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