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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行为
根据市司法局宁司[2004]106号《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而能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打造“平安溧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县局决定以本次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贯彻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规范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以此达到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下面我就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谈以下几个问题: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活跃 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家,注册法律工作者23名,其中部队转业军人9人,占总数的39%,X团员19人,占总数的82.6%,还有人曾经当任过人民教师。这支队伍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的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