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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门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这一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精辟阐述了加快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明确指出了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实现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科学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贯彻“两个反哺”的方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农业的发展放到全省经济大格局中去统筹把握,把农村的进步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中去统筹安排,把农民的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去统筹考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握发展生产这个根本,积极发展优势突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强化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抓住解决“四难”这个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人饮”工程、“红层找水”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
二是树立“两条腿走路”的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社会事业发展摆在优先突出的位置,做到三个“两手抓”:社会事业繁荣和产业培育“两手抓”,既要注重社会事业的公益属性,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又要挖掘产业属性,培育一批科技、文化企业;投入和改革“两手抓”,既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机制,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又要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激活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活力;重点项目和基层网点建设“两手抓”,既要抓好一批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又要突出抓好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