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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相关问题请示
县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领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建设丘区经济示范县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好示范县建设发展的法制环境,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职责任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了了显著的成效;今年还重点抓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及学习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等,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
但与《行政许可法》、《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法制办编制,机构与越来越重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首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纲要》及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执法规定》、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等法律法规均赋予法制办相应的复议、监督职责;其次,法制办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面宽量大,涉全县30个乡镇及40余个行政工作部门,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执法人员培训、办证等工作,其他业务未全面进行,致政府法制工作较为被动。二是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贯彻实施中的检查、监督及全面贯彻落实《纲要》面临大量的问题需要处理、解决,以目前的人手明显是力不从心的。三是工作经费短缺,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行政许可等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影响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四是办公环境条件较差,以目前的办公场地、条件开展复议应诉工作、信访接待、档案管理、行政争议协调等相当吃紧。五是未列编工作业务车辆,在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纠纷等工作时十分被动,甚至无法进行。鉴于政府法制工作的现状及我办目前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机构改革确定之职能职责(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