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X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X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X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着力探索的新课题。
今年4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X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XX〕9号)及《X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X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X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8号),中组部就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该项制度的提出,强化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干部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本人就“思想干部监督制度”谈谈几点个人的想法。
一、要在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