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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门卫安全责任书范文
为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校园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与安全负责人签订如下门卫安全责任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当关闭校门,除校车外,其他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区,对有工作关系的车辆确需进入校区的,需在上课时间,由门卫人员引导,并停放到指定的地点,校区内禁止鸣笛,应减速慢驶。(上级来参观、学习和检查的车辆除外)
2、在校期间,门卫人员要对外出的学生认真查问、登记,没有班主任的电话通知和书面放行通知,任何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