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安全工作目标的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深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及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决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到工段、班组、职能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班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检查考核,奖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