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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律师函范文
合肥XXXX有限公司: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XXXX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与我委托人之间的电子产品购销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贵司于20XX年XX月至XX月连续与委托人进行电子产品交易。委托人已经根据合同约定如期交付贵司所订购的产品,贵司尚欠委托人货款XXXX元人民币,付款期限已过。但至今,我委托人仍然没有收到贵司的这笔货款。以上事实由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账单予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