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骨干企业帮扶若干意见
根据全县工业二次创业动员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服务引导作用,构建全县经济发展支柱,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决定对特色产业及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帮扶,特制定本意见。
一、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乐器、化工、电线电缆、玻璃纤维四大产业及按照《关于开展工业“二次创业”实施意见》标准确定的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帮扶推进主导产业裂变扩张升级,帮助龙头骨干企业率先做大做强做优,实现产业和企业快速成长,发挥其支撑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