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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推进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资金筹措方案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机制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立足市情实际,结合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从落实生命至上、避灾优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扶贫工程,保护自然环境、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工程,实现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质量的安居工程,促进人口聚集、推进城镇化的先导工程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科学定位,统筹安排,高点规划,推动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向 “建设管理项目化、搬迁群众主体化、搬迁规划体系化、建设主体市场化、购房关系合同化、质量监管全程化”转变,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