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表现体广告中的说明体广告
一、说明体广告的构成 说明体广告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传递商品、劳务信息的广告体式。 说明,是一般文章的常用手法,它用言简意明的文字把客观事物的各种属性,诸如性质、形状、特征、成因、构造、关系、功能、意义等解说清楚,阐述明白。
它与叙述、描写的不同处在于:叙述和描写的内容是个别的、具体的,而且往往带有主观感情色彩,而说明的内容一般是概括的,不带感情色彩的;它与议论的不同在于:议论所表达的主要是“为什么”,说明所表达的主要是“是什么”和“怎么样”。所以,作为说明体广告,它与描写体广告、叙述体广告、论说体广告不同,它主要常用来介绍或解释商品性质、特点、功用、形态,或介绍某商业组织的经营项目、营销方式等。
说明体的广告文稿在解释、剖析商品或劳务时,要求“言之有序”,即做到概念准确,判断恰当,分类清楚,种属分明。 说明体广告文稿除了标题之外,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和附属四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