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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养老保障改革新模型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瑞典的养老保障改革
原有养老保障体系从1960年起施行的瑞典社会保障养老金制度包含了两个部分: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挂钩的补充养老金 (ATP)。这两者加在一起替代了65%的个人收入。这些养老金根据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出的一个“基础值”被指数化,1998年,这个基础值是36400克朗。
基本养老金给付每个人的数额相等,除了双方都领取养老金的夫妇――他们的养老金总和低于两个未婚老人的养老金总和。从1993年起新增了一项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适合条件:16到64岁之间在瑞典居住满40年,或者其中30年有收入。如果这些要求没有满足,养老金将被相应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