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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禁止采砂的工作方案
一、全市境内长江、中小河流和水库禁止一切采砂活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临时延长禁采期。
二、长江干流采砂业主应当按要求停止采砂作业,将采砂船只撤离作业区,指定地点集中锚定;外籍采砂船只全部劝离出黄冈境内。全市中小河流、水库内采砂船只及机具必须停止采砂,撤离作业区;对船舶检验证书和船员证书等有效证件齐全,具有完全自航能力的采、运砂船只,由交通、海事部门会同水利部门指定地点停靠锚固;对无船舶证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只,一律视为行洪障碍物予以清除出河道、水库管护范围。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采砂业主撤离现场前必须清除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
三、因堤防加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临时采砂的应当按照河道采砂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 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