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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制种管理实施意见
我县 等乡镇是全省规模较大的优质杂交水稻制种基地之一,常年制种面积稳定在1万亩以上,已形成区域性特色种植产业。为进一步提高杂交水稻制种质量和产量,促进全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强杂交水稻制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 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农业局局长 任副组长,县农业、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 等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为成员的公安县杂交水稻制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稻制种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杂交水稻制种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县杂交水稻制种规划,依法对杂交水稻制种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生产过程监督和种子产地检疫,并对杂交水稻制种进行技术指导;县农业局所属的种子管理局承担全县杂交水稻制种管理的具体工作。县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杂交水稻制种管理的相关工作。孟家溪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杂交水稻制种规划,并协助县农业部门加强对制种基地的管理。
二、科学规划布局。根据全县地理特点及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目前,仅限于在孟家溪镇和甘家厂、章田寺乡进行杂交水稻制种。孟家溪等3个乡镇要按照“田块相对集中,土壤相对肥沃,以坳岗等自然隔离带为界限”的原则,对本辖区内适宜进行杂交水稻制种的农田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农业部门备案。县农业部门要根据乡镇调查和企业申报情况,统一规划杂交水稻制种区域、面积和品种,经县杂交水稻制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杂交水稻制种任务分配到有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