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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革新时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严格责任追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机构改革职能转换和工作交接未完成之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现行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确保各项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市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转换和工作交接未到位之前,市卫生部门继续履行餐饮消费环节监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市卫生监督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执法,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