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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中心制度准则
□ 总 则 第一条 本准则订定利润中心有关之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资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 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益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之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之酬金,借以提高乐业之精神而加速公司之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 利润中心制度之推行,各企业部均须制定必须达成之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其能发挥各级人员个人之潜力于极限,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俾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之团队精神。 第四条 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订各项业务之执行标准。
□ 组织原则 第五条 本公司所属单位依产品类别分成若干企业部,以企业部为单独盈利之利润中心。依董事会之决策,驻会常董之方针总经理之指示及董事会分配之盈利目标营运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盈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