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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销售复检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场的木材销售管理,堵塞销售过程中资源的隐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木材发车时,检验员要在木材检尺断面标写检尺长和检尺径,如遇造材不合理现象,要现场改材,坚决杜绝让尺处理;对发车小票要求写明车号、日期、收货单位、作业单位、集装单位等,检验项目齐全,字迹清晰,数字准确,账货相符。
二、购货单位(或承运方)要持结算单、验收单、存查单到销售科交票复检,复检无误后方可打印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