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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范办学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以来,我市绝大部分中小学校都能够从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高度出发,严格落实《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学生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有利于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的教育环境逐步形成。但是,在落实《规范》的过程中,仍然有个别领导观念不更新,认识上不到位,行动上与政策打“擦边球”,制约了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范》的有关要求,现对近期问题较为突出的事项做进一步的明确,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打消观望侥幸心理,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是省教育厅确定的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坚持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不放松,完善和强化教育问责制度,抓好学校作息时间、课程开设、节假日安排等方面的常规管理,仍然是省教育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打消观望侥幸心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的《规范》等一系列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