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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法制、纪律和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