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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政发[ ]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发展民办教育
(一)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政发[ ]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发展民办教育
(一)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