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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察做法与体会
一、清理整顿的主要做法
对全县房地产建设项目超容积率、建筑规费欠交土地出让金、税费征缴和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人手紧缺。为克服多重困难,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法:四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实际工作中采取翻阅资料、查看图纸、勘测现场、丈量面积等方法,将全县26个房地产开展项目分成三个批次进行。重点突出“四抓”:抓基点,强化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结构;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护短,不手软。对全县2005年以来的2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及10宗经营性土地进行清理整顿,并且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当面交涉,下达催缴通知书。同时做好规范工作,解决了少批多建、超容积率、变更规划、漏缴税费等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抵制清查或不接受限期处理的开发客商和开发企业暂时停办其所有业务;对违约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开发企业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日日顺房地产有限公司违约未交清1310万元土地出让金,由政府收回14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这些做法增强了开发客商和开发企业的守法意识。
五是督促整改,纠建并举。查处结合,纠建并举方能保证活动实效。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大力查处了房地产领域违纪案件,严惩了违法违纪分子,较好地体现了依法执政。在加大查处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改善管理软环境的力度。把此项活动与四大建设,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重点做好了招投标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国库集中收付、税控机打发票等改革举措,从源头上控制房地产市场腐败现象和行为发生。